■王霞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作出“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新部署,着力在制度协同推进上深化改革,让农业转移人口能进城、留得住、有退路。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巨大成就,改革红利惠及亿万农民。近十年,累计1.65亿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2012年的53.1%提高至2024年的67%。2023年,进城农民工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90.9%,小学和初中阶段随迁儿童在公办学校就读率均达到90%以上,农业转移人口的权益和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当前,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任务艰巨。预计到2035年,我国乡村还要再转移1.2亿人,农民进城仍是大趋势。
目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现实挑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迁入地的公共支出成本高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费用主要按户籍人口配置,这对地方政府造成较大的财政和用地压力。二是农业转移人口还没实现“同城同权同服务”。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虽然被统计为城镇人口,却难以完全享受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的待遇,居住难、就学难、保障难等问题突出。三是农村存在“能进城却不愿进”。农民工市民化面临“愿落不能落、能落不愿落”的两难困境。农村“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不畅,退出资产的盘活利用难使其直接变现,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的作用有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个长期过程,尊重农民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让农村人口能进城、进城人口留得住、转移人口有退路,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
一是构建合理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优化“人地钱”挂钩的激励政策。跳出户籍“门槛”思维的束缚,使城市转移支付与户籍脱钩,与常住挂钩。深化实施“钱随人走”政策,对农业转移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地区加大中央财政奖励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流入地和流出地间的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实现各级政府公共成本共担。将为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数量,作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
二是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提升公共服务的包容性。推进居住证与身份证功能衔接,健全以公民身份证号为标识、与居住年限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随迁子女在迁入地的受教育权利,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农业转移人口经济可承受的小户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加快实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全国统筹。
三是激活农村“三权”赋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增强土地权益动能。落实和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合法土地权益,是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特殊制度安排配资好评股票配资网站,是确保百年大局深刻演进背景下顺利实现民族复兴和强国任务的重要制度保障。要进一步夯实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严格落实不得以退出农村“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的制度要求。
倍悦网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